律霸網律師指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之間感情不和,一方可以有權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雙方離婚,這個叫訴訟離婚,也叫單方面離婚或者裁決離婚。因為帶有強制性判決離婚,屬于國家機器行使審批權,因此,判決離婚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審理和事實調查,相對于雙方協議離婚肯定是復雜很多。
下面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案例】
趙-男和王女于2010年登記結婚,婚后沒有子女,結婚后夫妻雙方經常吵架,矛盾較多,王女于2011年5月份起訴至法院,要求判決離婚。2011年8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因為王女沒有提交任何證據,夫妻感情認定并沒有完全破裂,判決不準離婚。6個月后,王女再次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但是趙-男堅決不同意離婚,王女士問律霸網律師,該怎么辦?
律師分析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如果王女能夠提供符合上述離婚條件之一的證據,那么人民法院第一次就可以判決離婚,但是沒有任何證據,那么人民法院從維護婚姻穩定,社會和諧角度,第一次肯定判決不準離婚。因為沒有證據,任何事實都是你們雙方口說無憑。
但是,本來來說,趙-男和王女結婚時間不長,沒有子女糾紛,夫妻共同財產也比較少,這類案件在法院屬于相對較容易處理的案件,并且處理后不存在執行困難的情況,所以,第二次起訴后,一般情況法院都會判決夫妻雙方離婚,如果另一方堅決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強制判決離婚。但是這肯定需要律師幫你去處理了,律霸網律師處理此類案件經驗豐富,會根據你們夫妻具體情況使用不同方法,提供調解方法,訴訟利害關系釋明法等等方法祝你排憂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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