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通常起訴兩次離婚,法院一般會判決離婚的,但是也有特殊的情況。
一、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離婚損害賠償標準是什么
婚姻法解釋規(guī)定,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1、物質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主要是財產損害賠償,是賠償離婚過錯方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過錯方對此應當全部賠償。無過錯方應提出證據證明對方過錯行為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有多少。
2、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3、確定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應考慮的因素
(1)要考慮賠償數額應當能夠撫慰婚姻無過錯方所受到的心靈上的創(chuàng)傷和精神上的痛苦,且要以受理訴訟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為準;
(2)要考慮過錯方的經濟負擔能力,體現出對過錯方的有效制裁;
(3)要考慮過錯方侵害的過程程度、手段、場合、后果和影響等具體情節(jié)確定其賠償責任,以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無過錯方如何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1、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法院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2、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就請求損害賠償提起訴訟。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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