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
我聽說第一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那就要進行第二次離婚訴訟,我想知道的是經過第一次離婚訴訟后要多長時間才可以提起第二次離婚訴訟?
律師解答:
離婚的實質要件很重要。并非所有離婚案件都得要經過兩次訴訟方可離婚。也就是說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只要符合離婚的實質要件法院也是會判決離婚的。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若有以上32條所列舉的情況,就可以直接判離婚。如果實在未到非離不可,那就得在第一次訴訟后,六個月后提起第二次離婚訴訟。
相關離婚的法律法規:
《婚姻法》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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