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法醫鑒定輕傷怎么處理?
鑒定為輕傷后派出所應該盡快移交公安局,沒有相應的時間規定,受害人應等待結果。輕傷以上構成刑事案件,需追究刑事責任。鑒定為輕傷后需立案,案件正式進入訴訟程序,各個環節有嚴格的辦案時間期限。公安機關要對嫌疑人傳喚到案刑拘,報請檢察院批捕;如嫌疑人在逃,要抓捕歸案。在此期間,輕傷案件可以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則由檢察院公訴部門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打架輕微傷害賠償金額要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議決定。打架輕傷不賠錢可以走司法程序。被害人傷情經法醫鑒定,構成輕傷一級或輕傷二級,要追究嫌疑人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被告人賠償經濟損失,沒有精神損害撫慰金,被告人或家屬賠償后,被害人寫諒解書,法院可以從輕判決被告人,甚至判緩刑。
二、傷殘鑒定需要什么材料?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實,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綜上所述,發生打架斗毆事件,公安機關會介入調查,經過法醫鑒定輕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犯罪。這樣案件要走刑事偵查,審查起訴及法院審理等環節,法院可以在三年以下徒刑進行判決。受害人可以在法院審理階段提出附帶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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