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的的訴訟時效中止
1.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這些法定事由包括兩大類: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都是當事人無法預見和克服的客觀情況;二是其他阻礙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情況。
2.法定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生在最后六個月之前(訴訟時效期間)但持續到最后六個月時尚未消失,則產生中止訴訟時效的效力。
3.訴訟時效中止之前已經經過的期間與中止時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繼續進行的期間合并計算。而中止的時間過程則不計入時效期間,為此,民法把時效中止視為訴訟時效完成的暫時性阻礙。
我國的訴訟時效中止的效力,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后,時效期間繼續計算。中止前已經進行的時效仍然有效,中止時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繼續以前計算的訴訟時效至屆滿為止。
4,中止事由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最后六個月之前,但持續到最后六個月時仍然存在,則應在最后六個月(注意:這種情況下不能在中止事由發生時,就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時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
二、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訴訟時效只適用于財產權中的債權性請求權。因此下列權利不適用訴訟時效:
1.人身權的請求權
2.財產性支配權:包括物權和知識產權
3.抗辯權
4.形成權
5.存款本息的請求權具有無特定履行期限,存款人可以隨時請求金融機構兌付的特殊性,如果適用訴訟時效,會關系到民眾的生存利益,對于民眾的生存利益會帶來深刻影響,也不符合這個法律存在的特性,所以存款本息不適用。
6.認購人是基于對國家和對金融機構的信賴購買債權的,他的投資具有類似于儲蓄的性質,所以由國債和金融債產生的支付體系請求權不應該適用訴訟時效。
7.基于投資產生的繳付出資的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規定,主要是考慮到充足的資本是企業開展對外經營活動的保障,也是對外承擔民事責任的擔保,足額出資也是公司法定義務,繳付出資請求權不應該受到時效的限制,否則有違公司資本充足的原則。
8.如果對物權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那么,超過訴訟時效而被他人占有的財產就會成為無主物。
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人身權、物權、知識產權受到侵害后權利人根據侵權行為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請求權由于是債權,所以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綜合上面的介紹,訴訟時效的中止必須是因法定事由而發生。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賭博200萬流水能判多久
2020-12-27鄰居違章裝防護欄遮擋光線如何處理
2020-12-10九級傷殘能主張贍養費嗎
2021-02-072020要是持票人開具空頭支票怎么處罰
2021-01-19買賣合同運輸到達前誰承擔風險
2021-02-04交通事故中沒有足夠的搶救費用該怎么辦?
2021-01-26探望權中止事由是什么
2021-03-07交通肇事死亡逃逸的認定
2020-12-29傷殘退役軍人的撫恤金如何發放
2021-02-18擔保合同中質物滅失怎么辦
2021-01-08擔保合同樣式
2021-03-02公司不履行貿易合同怎么辦
2021-03-25小產權房買斷需要什么手續
2020-11-29勞動合同變更
2021-01-12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可以辭職嗎
2020-12-24實習期間公司解散需要賠償嗎
2021-02-13人壽保險的理賠時效
2021-03-13車險續保押金是不是必須繳納
2021-03-19保險合同的變更怎么體現
2020-12-24保險合同中默示保證與明示保證的區別是什么
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