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債權的轉讓必須是在保證期間內發生的
保證期間是擔保銀行承擔保證責任的時限。根據《擔保法》第25條的規定,在保證期間內,主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換言之,銀行的保證責任隨著保證期間的屆滿而消滅,在保證期間屆滿之后,主債權人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就與擔保銀行毫無關系了。
二、主債權的轉讓必須依法或依約作出
1、須有合法有效的主債權存在,這是主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
2、主債權須有可轉讓性,依據債權的性質(如以特定身份為基礎的債權或基于原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特殊信任關系的債權)或原合同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的債權不能轉讓。
3、主債權人與第三人達成了轉讓債權的書面協議。
4、主債權的轉讓不得違反主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約定,比如主合同約定,債權轉讓須經過主債務人的同意而實際上主債權人轉讓主債權時未經主債務人的同意,而主債務人又未加以追認,或者主債權人與擔保銀行在保函中約定,主債權的轉讓必須經銀行的同意,但主債權人轉讓債權時卻未征得銀行同意,銀行又拒絕追認。
在上述情形下,主債權的轉讓對擔保銀行就鞭長莫及了。
三、主債權人應將債權轉讓通知主債務人
一般來說,債權轉讓無需征得債務人的同意,但主債權人應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并且債權轉讓不得增加債務人的負擔。債權轉讓自債務人得到通知之時起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債權轉讓只有對債務人發生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影響到擔保銀行的責任承擔。
以上是由律霸網小編為大家介紹的主債權的轉讓需要滿足的相關條件,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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