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員工入職滿多久辭職有工資?
新員工入職之日起10日內主動提出離職的不計發工資“是不合理的,是無效的,如果勞動者做了10天辭職,用人單位不發放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用人單位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對工資的發放有相關規定。對于新員工來說,對于新員工入職滿多久辭職有工資的問題,按照法律的規定,即使自己工作了幾天就想離職,用人單位也應該向自己發放工資的。但是小編在此要提醒大家,在自己決定要參與工作的時候,選擇的時候一定要謹慎認真,不要剛剛開始工作,就想著逃避,這樣并不利于鍛煉自己,任何一份工作都是有一定的適應期的。
勞動合同期限內怎樣辭職
員工辭職報告怎么寫?員工辭職報告范文是怎樣的?
試用期辭職工資怎么結算?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基層干部沒有依法辦事怎么舉報
2020-12-25無固定期限合同員工可以拒絕解雇嗎
2021-01-01工傷勞動仲裁步驟是什么
2020-12-05股東直接訴訟是怎樣的
2020-12-09改裝車輛上路是否合法
2021-03-20家庭暴力導致離婚案例
2020-12-25和精神病人結婚該怎么辦
2020-12-16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2020-12-08在公司受了傷前鑒定工傷了還是鑒定傷殘
2020-11-30擔保人還款后追償訴訟時效過期了怎么辦
2021-03-12企業辭退員工需謹慎 違法辭退需賠償- 溫明律師
2020-12-27勞動仲裁員聘任期是幾年
2021-02-18財產保險的概述與原則分別是什么
2021-02-10保險合同責任免除的情況有哪些
2020-12-30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2-03摩托車發生事故如何快速理賠
2020-11-17哪些交通損失保險公司不賠
2021-01-12婚內財產保全保險以及注意事項
2021-02-17保險法告知義務有哪些范圍
2021-01-11如何定性保險利益
20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