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招聘員工為其工作,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勞動關系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勞動關系任何一方出現侵犯對方權益的行為,被侵害一方都可以通過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個人代理商的職責是幫助公司銷售產品,那個人代理商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嗎?律霸小編將為您解答這個問題。
一、個人代理商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嗎?
個人代理商與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要看雙方是否符合存在勞動關系的條件。
1、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屬于事實勞動關系的情形有哪些
事實勞動關系,指的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后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前簽訂過勞動合同,但是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同意勞動者繼續在本單位工作卻沒有與其及時續訂勞動合同。事實勞動關系與勞動關系相比,只是欠缺了書面合同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響勞動關系的成立。屬于事實勞動關系的情形包括了:
1、應簽而未簽訂的勞動合同;
2、以口頭協議代替的書面勞動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勞動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規定了勞動者的權力、義務條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兼并合同中規定了職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問題,這就有了作為事實勞動關系存在的依據;
4、勞動合同期滿沒有終止也沒有續簽而形成的事實延續的勞動關系;
5、勞動合同構成要件或者相關條款缺乏或者違法,事實上成為無效合同,但是雙方依照這一合同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系。
員工在公司工作,即使雙方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只要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員工與公司勞動關系就可以通過工資記錄、考勤記錄等進行確認。在勞動糾紛中,員工屬于弱勢群體,所以在入職后,如果公司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關系的,員工應積極收集相關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須。
個人代理商是否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要看雙方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則從雙方是否有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來判斷,如果公司為個人代理商繳納保險,發放工資,個人代理商受公司管理,那么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否則則不存在。
原單位未解除勞動關系能否入職新單位
怎么可以確認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
實習生與企業之間屬于勞動關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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