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詢:行政訴訟中我能要求第二次做筆跡鑒定嗎?
如果筆跡鑒定出現造假,我能要求第二次做筆跡鑒定嗎?能換個別的地方做嗎?法院說筆跡鑒定只能做一次。
筆跡鑒定已經從保定大學拿回來了,但是城關法庭不告訴我結果,還說“回去準備送禮去吧,不送禮贏不了”,還有沒有法律的公平?我真的沒有簽字、摁手印,這是肯定的。
律師回答:
你好!根據你介紹的情況,第一次坐的筆跡鑒定結果你還不知道,等再次開庭時,你如果對鑒定結論不服,可以申請再次鑒定。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
(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三)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
(四)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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