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漢私闖民宅怎么處理?
醉漢私闖民宅將會按照刑法以及相關的行政處罰來進行一定的處理,可以報警處理。對于私闖民宅的行為,一般是認定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標準也就是關于此罪的立案標準,具體如下:
根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經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毀損、污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鬧事,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強行侵入并封閉他人住宅,致使他人無法居住的;
5、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嚴重后果的。
二、非法侵入住宅罪該如何認定?
(一)本罪與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的對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當行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時,和非法侵人住宅罪一樣,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權利。但兩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對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則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為形式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則既可由作為形式構|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不作為的形式構成。實踐中應當注意,如果行為未經同意強行進人他人住宅進行非法搜查的,對行為人應以其目的行為即非法搜查罪定罪處罰。
(二)本罪與其他犯罪的罪數問題。
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為往往與其他犯罪行為結合在一起,如人室盜竊、搶劫、強奸、殺人等。對這種情況,應以行為人實施的目的行為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實行數罪并罰。
三、非法侵入住宅罪處罰是怎樣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一般的主體犯本罪的最多就判三年有期徒刑,情節輕微的有可能只判拘役。但第二款還有規定,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也就是說如果是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在拘役到三年有期徒刑這個幅度內從重處罰,根據情節判三年或很接近三年。
日常生活當中很多的醉漢,他們喝完酒之后就會去周邊的居民家里面去撒酒瘋,所以這樣的一種行為的話,嚴重的影響到他們的日常的生活穩定,所以必須要進行一定的防范,而這樣的一種非法侵入住宅罪就是一種非常強烈的規定。
非法搜查和私闖民宅的區別是什么
私闖民宅可以追究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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