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會因為天氣等自然因素導致無法繼續施工,這種情況下,施工單位需要向主管部門報告,告知停工原因,期限等。按照規定,對于停工的項目,施工方應該在兩個月內提交停工報告。那么建筑工程停工報告怎么寫?下面我們結合一篇范文具體了解下吧。
一、建筑工程停工報告怎么寫?
建筑工程停工報告
陜西某某監理工程有限公司:
我項目部所承建工程某某小區1-5#樓、五號車庫、超市、三號車庫、某某小區3#樓均收尾階段,某某小區室外基本竣工,某某小區室外工程目前正施工排水及給水管網,目前由于天氣寒冷加春節放假,我項目部決定自2016年01月11日進行工程停工。停工前由項目現場經理王琦帶隊,組織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逐項排查并進行了落實。重點做好施工區域、辦公宿舍區域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具體如下:
1、施工現場及樓內的衛生已清理干凈;建筑材料、周轉材料已按平面圖布置集中堆放,并碼放整齊、安放穩固。
2、各樓入口已封堵,現場材料全部集中存放并進行有效覆蓋做好了相關防護措施,對臨邊、洞口進行了防護、加固,樓梯洞口進行了封堵。
3、施工現場除值班室外全部斷電,總箱、分箱全部上鎖;
4、消防器材擺放到位、確保安全有效。
現申請批示停工放假。停工日期為2016年1月11日-2016年2月11日,預計2月11日將全面展開工程復工工作。
第三項目部
2016年1月6日
二、停工報告應該什么時候提交?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二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時間、原因、在施部位、維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綜上所述,建筑工程在施工階段,導致停工的因素很多,可能是自然因素,也可能是人為因素。施工方項目部應該在停工后兩個月內向監理單位提交建筑工程停工報告,在報告中寫清楚造成工程停工的原因、停工后采取的安全措施、停工期限和復工條件等。這份報告一式三份,建設方和監理單位都要備份。
裝修材料不合格與裝飾工程質量驗收問題
工程合同簽訂流程是怎樣的
對工程款拖欠怎樣進行訴訟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軟件盜版卸載后還存在侵權嗎
2021-01-17勞務派遣員工檔案如何管理?
2021-01-22律師會見一次多少錢
2020-12-11不服交通事故人身傷殘評定怎么辦
2021-03-25代書遺囑有效的條件
2021-02-04無償合同中止履行需要通知嗎
2021-01-13宜昌市員工離職補償金標準
2021-01-20學生勸架被劃傷保險公司要不要理賠
2021-02-21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的解決途徑有哪些
2021-03-04佛山市保險合同糾紛案
2021-01-31伍某訴某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1-02-16被盜車失而復得引起糾紛的保險理賠
2021-01-08外資保險公司可以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嗎
2021-02-28保險公司的理賠環節及步驟是怎么樣的
2020-11-30保險公司以保險未生效拒賠合法嗎
2021-02-05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2021-02-24發生造成財產損失的事故后應如何處理
2020-11-28保險受益權的產生
2020-12-01承攬合同與承包合同的區別是什么
2021-02-21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什么分配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