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當夫妻的離婚協議書丟失后,請不要著急。離婚協議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您只要拿著您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檔案調出來之后,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您丟的只是一份離婚協議書,是不會影響您的再婚登記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辦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丟失的是離婚證,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請補辦一本離婚證,再辦理再婚手續。還要補充一點的是,如果您丟失的是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是調解書,您需要去法院復印一份原件,加蓋公章后,才能夠進行再婚登記。
離婚協議書的寫作要點
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離婚協議至少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最好有明確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六、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七、雙方當事人的簽名、時間;
其實只要是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一般只要是雙方合意不違反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大家可以參照寫。大家還有什么不懂的話可以來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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