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區別
1.適用法律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程序法;而駁回訴訟請求既可適用程序法,又可適用實體法。
2.適用的訴訟主體不同。駁回起訴適用的訴訟主體是單一的,主要適用針對原告的起訴;而駁回訴訟請求適用的主體是多元的,既可以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也可針對被告的反訴請求以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的訴訟主張。
3.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駁回起訴是對程序意義上訴權的確認,應當采用裁定形式;駁回訴訟請求則是實體意義上的訴權的確認,必須采用書面判決。
4.適用階段不同。駁回起訴通常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訴訟程序剛開始階段時適用;駁回訴訟請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規定的訴訟程序審理完畢階段時適用。
5.適用的內容和目的不同。駁回起訴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經審查查明原告的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權利;而駁回訴訟請求是人民法院立案審理后,認定訴訟主體的訴訟請求或主張證據不足或者超過訴訟時效又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護的訴訟請求或主張判決予以駁回。
6.法律后果不同。駁回起訴的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訴的,如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以受理;駁回訴訟請求的判決書生效后,訴訟主體不能就同一訴訟請求和事實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訴訟,若當事人仍堅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二、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的含義
1.駁回起訴
駁回起訴是指法院對于無正當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據的訴訟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拒絕審理而予以駁回的訴訟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于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后,認為缺乏證據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經人民法院調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證據,或者被告人行為不構成犯罪的案件,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起訴,或者裁定駁回起訴。
2.駁回訴訟請求
駁回訴訟請求是指人民法院對原告的起訴請求或被告的反訴請求及有獨立請求權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訴訟主張,經立案審理或者合并審理后,依照法律規定對上述訴訟主體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和主張判決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關于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的區別,主要是適用法律、訴訟主體、裁判形式、階段、內容和目的、法律后果這六個方面有區別,所以駁回起訴與駁回訴訟請求有著本質上的區別,不知道這篇文章有沒有解決您的疑惑呢?轉發給身邊的朋友,一起聊聊吧!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嗎?歡迎來律霸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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