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必須要有協議書嗎
從離婚協議書的概念中可以看出來,離婚協議書是在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基礎上約定相關事項的,去民政局登記離婚的前提就是雙方都同意離婚,因此去民政局離婚需要離婚協議書,不僅需要而且還是去民政局登記離婚系需要帶的一份重要材料。
去法院離婚的都是無法達成離婚協議的男女,要么是因為一方不同意離婚,要么就是因為孩子和財產,所以正因為無法達成協議就更沒有離婚協議書一說了。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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