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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動法律關系中,所謂的經濟補償主要是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侵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時所應當給予的補償金額。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也就是說員工被單位辭退是否可以要補償?要是你不清楚的話,不妨跟隨律霸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員工被單位辭退是否可以要補償
非因員工原因,公司辭退勞動者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職工本人,并給予經濟補償。包含下列情況: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用人單位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二、未簽合同被辭退是否有補償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但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履行了勞動義務的,當事人的勞動關系成立。如果是用人單位的原因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據此,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已是違法,而未簽勞動合同形成的事實勞動關系同樣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而對事實勞動關系的終止,相關法律法規也有明確規定,即勞動者一方可以隨時提出終止,而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因此,單位如果辭退員工,則應當支付你1個月工資作為代替通知的義務。
此外,勞動部在2005年發布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明確,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非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辭退員工,否則就要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辭退員工但沒有給付經濟補償,員工可通過法律手段來向單位追討,但需要有諸如辭退證明等方面的證據資料。
公務員辭退的法律規定全文
2020年企業主動辭退員工怎么補償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需要納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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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朱星律師2009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管理學學士,中級經濟師、中級審計師,中國法學會會員,2009.07至2010.04:六盤水市廣播電視大學從事國際經濟法等課程教學工作;2010.04至2013.04在盤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從事授信審查、信貸主管、法律審查、風險管理等工作;2013.04至2018.05在貴州銀行從事法律、風控、內審、消保工作;2018.05至今任貴州八辯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專職律師,主攻知識產權、不動產、文化娛樂、互聯網、金融財稅、建筑工程等行業(領域)法律實務,2015起組隊研究新四板、新三版法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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