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審宣告無罪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二審宣告無罪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二、刑事訴訟法宣告無罪的情形規定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國家賠償新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廳2019年5月1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檢察院辦理自身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新的日賠償標準315.94元。
據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根據上述法律規定、統計數據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資的計算公式,對屬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案件,最高檢刑事申訴檢察廳確定新的日賠償標準為315.94元。
另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自2019年5月15日起執行該日賠償標準。
一審宣告有罪,然后二審在宣告無罪的這種可能性很低,二審有可能針對一審的判決結果重新進行調整,但二審一般不會加重量刑。如果說案件到了二審的時候,忽然裁定犯罪嫌疑人是無罪的,這樣的案例是很典型的,說明過程中可能存在很大的問題。
一審認罪二審認為無罪法院會怎么處理?
故意殺人罪辯護律師怎么做無罪辯護
無罪刑事上訴狀范文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栽贓陷害造謠誹謗是哪個罪名
2020-12-02親屬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有哪些
2021-01-09合伙企業財產是怎樣分割的
2020-11-21怎樣進行公司破產申請的受理審查
2020-12-09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2021-01-29土地轉讓合同模板是什么
2021-01-31工亡賠償金能否被強制執行
2020-12-19辭退員工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2021-03-17簽約后沒幾天就離職要扣錢嗎
2021-03-11聘用的臨時工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2021-01-25勞動爭議仲裁立案需要幾天時間
2020-12-30保險公司的哪些經營行為要進行改正
2021-01-11投資類保險的類型和各自的優點
2021-03-25保險受益人的變更有沒有期限要求
2021-02-07交通事故后被保險人如何向保險公司索賠
2020-11-29承包合同到期未收回動遷怎么辦
2021-01-08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據什么認定
2020-12-23被拆遷人對評估報告不滿意怎么辦
2021-02-18拆遷安置房名額指標可以轉讓嗎
2020-12-272020年全國的拆遷補償方案是統一的嗎
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