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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代在發展進步,每個人的發展機會越來越多樣化,相比之下,公務員也不像之前的“鐵飯碗”那樣受熱捧了。相比企業職工,公務員的工資、待遇也并不占優勢,公務員身上的“光環”正在逐一退去,因此引發了新一波辭職、跳槽熱。那么,公務員辭職流程是什么,國家有哪些規定呢,讓律霸小編帶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公務員辭職程序
公務員辭去公職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公務員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公務員辭去公職申請表》;
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
任免機關審批,作出同意辭去公職或者不同意辭去公職的批復,同意辭去公職的應當同時免去其他所任職務;
任免機關將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務員所在單位和申請辭去公職的公務員,并將同意辭去公職的批復送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這里的任免機關,可以是一級黨委,也可以是同級人大常委會。因此,政府部門或政府組成部門領導的辭職,還要經過同級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表決通過。
此外,《規定》還明確,公務員申請辭去公職未予批準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復核、申訴期間不停止該人事處理的執行。公務員在辭去公職審批期間不得擅自離職。對擅自離職的,給予開除處分。
《規定》明確,公務員辭去公職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二、公務員辭職分為哪些情況
公務員辭職是指公務員根據本人意愿提出,并經過任免機關批準,依法解除其與機關的職務關系,或者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辭去所擔任的領導職務。前者稱為辭去公務員公職,其直接結果是取消公務員身份,機關與公務員的任用關系歸于消失;后者稱為公務員辭去領導職務其直接結果是公務員喪失原來擔任的領導職務,但公務員身份仍然存續。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印發的《公務員辭去公職規定(試行)》,公務員辭職是指公務員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申請終止與任免機關的任用關系。公務員辭去公職后,不再具有公務員身份。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依照法定的情形、權限和程序辦理。
三、什么情況下公務員不能辭職
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上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公務員是人民公仆,是一項嚴肅而神圣的職業。所以說公務員的辭職流程也是嚴格按照《公務員法》規定的流程,我們了解公務員辭職分為哪幾種情況和什么情況下不能辭職是十分有必要的。在看了小編關于公務員辭職流程的介紹后,如果還不清楚,可以咨詢律霸銅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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