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刑事犯罪是否影響預備黨員轉正?
父母有犯罪史,不影響子女預備黨員轉正。黨章第七條規定,預備黨員預備期滿,黨的支部應當及時討論他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按期轉為正式黨員;需要繼續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長預備期,但不能超過一年;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可見,只有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才會被取消預備黨員資格。其中并沒有涉及預備黨員父母的任何事項。
二、轉正申請書的基本寫法
轉正申請,是預備黨員在預備期滿時向黨組織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書面材料。
標題:一般為“轉正申請書”,居中書寫。
稱謂:一般為“敬愛的黨組織”或“黨支部”第二行頂格書寫。
申請寫正文的 內容 一般包括:
1.寫明自己被批準為中共預備黨員的時間及預備期滿的時間。延長預備期的黨員要寫明什么時間被延長的,到什么時間延長期滿以及延長預備期的原因,并向黨組織請求轉為中共正式黨員。
2. 匯報自己在預備期間的表現情況,這是轉正申請的主體部分。這部分應該寫得全面、具體、詳細。首先,從總的方面寫自己入黨后,在黨組織的 教育 下,在提高思想 政治 覺悟、增強黨性鍛煉、解決思想入黨 問題 等方面所取得的收獲。其次,寫明自已以黨員標準要求自己,在政治、思想、工作、 學習 及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等方面所取得的進步和成績。再次,對自己入黨時存在的缺點,現在克服改正得如何,還存在哪些不足要實事求是地寫出來。尤其是延長預備期的要重點說明延長期間的缺點問題改正精深,
3.寫明今后的努力方向。應該針對自己的缺點來寫、最好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
4.如果還有什么情況和問題,在入黨時沒有向黨組織講明的,或在預備期發生了什么應該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也應寫清楚。
5.應向黨組織表明愿意接受長期考驗的態度。
結尾:在申請書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請日期。一般居右書寫“申請人 ×××”,下一行寫上“××××年×月×日”。
轉正申請一般應在預備期滿之前主動交給所在黨支部。
父母存在刑事犯罪的情況,一般會留下案底,對子女的相關發展是有一定的影響的,具體表現在政審上,對需要政審的項目,是難以通過的,但對于黨員轉正的情況,只需要當事人符合相關條件的,就可以進行處理,一般是不會影響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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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李吉超律師(18646396912),男,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執業律師,黑龍江大學畢業,碩士研究生,訴訟法學專業。 具有良好的正規法學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學理論素養,通曉國家現行重要法律、法規。自擔任執業律師以來承辦過大量案件,包括刑事、民事、經濟、勞動爭議在內的各類典型案件,長期奮斗在法律實踐工作的最前沿,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反對脫離實踐而空談理論;具有十分豐富的訴訟實戰經驗和處理各類法律事務的實踐經驗;深得當事人一致好評。諳熟國家立法和法學研究工作的最新成果以及司法實踐的最新動態。 堅持以誠信和正直取信于當事人;不唯上,不唯權,不唯書,不唯錢;不做高高在上的學者,也不做挑詞架訟的訟棍;堅持維護當事人利益至上,維護公平與正義至上,為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公民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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