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國已經沒有了臨時工的說法,但實踐中任有一些單位存在臨時工性質的員工。對于這部分員工,在法律上也是視為單位的正式員工的。那么在支付工資后,臨時工要交個稅嗎?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讓律霸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臨時工要交個稅嗎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而現實生活中,有的納稅人因從事設計、講學、演出表演等取得了收入,這些屬于勞務報酬所得,也應按規定繳納個稅。不過,這與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稅方法不同,前者是按月計征,后者是按次計征。
新個稅法實施后,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稅率分3級,其所得計稅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若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2013最新個稅起征點為3500元,而且這個3500元不是指工資額,而是指工資扣除13%的住房補貼和個人實際交的社保后的余額??茨銈儐挝坏呐R時工,稅后工資有沒有超過3500,超過了就需要交,沒超過就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總結:
臨時工是否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關鍵是看其工資有多少,看其是否滿足按次計征或按月計征的標準。達到規定標準就必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沒達到當然就不必繳納了。
二、臨時工有養老保險嗎
1、 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臨時工”適用勞動法
《勞動法》施行以后,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于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有關的福利待遇,不能因為“臨時工”屬于單位編外人員而不予辦理。
2、 養老保險的繳納期限
按照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的規定,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不得以事后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因此,即使補辦了養老保險也無法和正常繳納養老保險的人一樣在退休后每月獲得一份穩定的收入,他所補交的養老保險會在他年滿60歲時候一次又一次發給他,因此社保機構一般不會為其補辦養老保險。
3、 民事侵權獲賠償
臨時工的問題難道就沒有解決的辦法了嗎?這類問題有一種通用的解決辦法,就是用民事損害賠償打勞動爭議案件。臨時工認為,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輸養老保險,因為單位的過錯,沒有為自己辦理養老保險,致使自己在退休以后無法享受合法的養老金的待遇,故要求法院判決每月支付其生活費。
用人單位有給職工辦理養老保險的義務,但沒有給臨時工辦理養老保險手續,用人單位具有過錯,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所以,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而臨時工在工作期間未能及時督促廠方為其辦理參保手續,也具有一定過錯。據此,法院不支持退休生活費,但是判令用人單位與臨時工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按該市當年最低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標準支付其生活費。
對于公司中的“臨時工”,按照法律規定在領取工資的時候也是要交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的。但納稅的前提是,工資收入滿足了國家規定的納稅標準。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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