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賠償金其實也就是我們在工作勞動中說的經濟補償金,一般是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但通常都是建立在單位過錯的情況下。那么賠償經濟賠償金最高多少年呢?具體內容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2008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后,近幾年來勞動爭議不斷,針對勞動爭議中經常涉及到的經濟補償金問題,最高可以賠償多少年,實踐中理解不一,筆者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以及實務中的經驗做如下總結: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p>
本條的第二款規定了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最高年限限制為十二個月,而此條規定的前提為當勞動者的收入高于市均工資的三倍,才有這樣的限制。那么在此情況下,可以理解的是,只有當勞動者的收入高于市均工資的三倍,才會十二個月封頂,不是此種情況的,沒有十二個月封頂的規定。
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通過并生效之后,經濟補償金的年限會區分為兩種情況,一種為員工的月工資低于(含本數)市均工資的三倍時,按實際年限補償;另一種為員工的月工資高于市均工資的三倍時,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從上文的介紹中可以知道,如果用人單位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的話,那么最高只能支付12年。按照規定,支付經濟賠償金都是按照勞動者實際的工作年限來計算的,滿一年則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經濟賠償金個稅繳稅和計算 ?
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區別有哪些
索要經濟賠償金應注意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拆遷協議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2020-12-31律師有后付費的嗎
2021-03-24債的保全是指什么,債的擔保指什么
2021-01-05當事人能否約定保證責任的范圍
2020-11-22交通事故新規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0-12-202020年有前科幾年可以消除
2020-11-12離婚后如何強制執行探望權
2021-03-10婚姻自由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2021-02-23包辦婚姻自由婚姻二者的區別是什么
2021-02-26勞務派遣行政許可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2021-01-18什么是合同債務轉移,合同債務轉移需要哪些條件
2021-03-13擔保合同約定不明確該如何擔責
2021-01-06如何避免購房定金糾紛
2021-02-13房屋中介居間不成功能求償嗎
2021-01-15變更勞動合同時職工應注意些什么
2021-01-31雇傭關系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2020-12-25姐姐是否有權繼承弟弟死亡賠償金
2021-01-19如何計算長期人身保險業務的最低償付
2021-03-14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的程序具體是怎樣的
2021-03-12保險公司經辦人擅改簽單日期導致的保險合同糾紛的理賠
2021-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