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資查封資產處理程序是什么?
1、對移交的資產梳理確認后,工作組要組織公、檢、法等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提出擬處置資產工作方案,并廣泛聽取非法集資參與人意見,確定資產處置方案。確因參與人員過多,無法全面聽取的,由非法集資人按一定比例選舉出的代表參與。
2、定清退組織。各工作組負責清退工作,根據工作需要,非法集資參與人相對集中的基層政府或單位應當協助工作組開展清退工作。
3、制定清退方案。每一個案件都要制定具體的清退計劃和方案,明確清退時間、清退比例、清退程序等。清退方案需報請市善后處置協調小組同意后方可實施。
4、發(fā)布公告。各工作組在清退前應通過各種方式發(fā)布清退公告。清退公告應明確清退對象、清退時間、清退地點、清退比例、清退要求等內容。
5、組織清退。由各工作組按清退方案組織清退,非法集資參與人持有關手續(xù)按通知的時間、地點進行清退。為保證資金安全,可委托經辦銀行在清退前打印好各個集資參與人的清退資金存款單。
二、非法集資中哪些財產需要追繳?
公安機關應最大限度地追回資產,做到應繳盡繳。下列資產應依法全部追繳:
1、非法集資人所有的全部涉案資產,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其它單位、個人占有、使用的非法集資人的資產;
3、非法集資人轉移、藏匿的資產;
4、非法集資人的債權;
5、非法集資人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非法集資人的出資人、主要管理人、其他直接責任人從非法集資中獲取的經濟利益;
6、非法集資協助人為非法集資提供幫助而獲得的收入,包括咨詢費、廣告費、代言費、代理費、傭金、提成等;
綜上所述,非法集資案件發(fā)生,受害人最關心的是否可以拿回集資款,這個涉及到個人利益。辦案機關會凍結查封相關財產,等刑事案件審理完結后,下面就要處理這些財產,統計受害人情況制訂清退方案,按照比例返還非法集資款。
非法集資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非法集資二審辯護詞是什么?
非法集資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消費者可以向行政部門投訴解決糾紛嗎
2020-11-14辭退職工的條件需要哪些
2021-02-26有勞動糾紛案子的員工檔案保管時間是多久
2020-11-30企業(yè)以及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流程
2021-03-10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如何處罰
2020-12-13孩子探望權的終止方式有哪些
2020-12-08怎么區(qū)分借婚姻索取財物與買賣婚姻
2021-01-04法人在公司賬戶銀行開戶就可以直接取錢嗎
2021-02-16做路橋工程摔傷如何索賠
2020-12-08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2021-01-02用人單位如何發(fā)錄用通知
2021-01-16保險公司有哪些重點問題
2020-12-08人身意外險能否賠償醫(yī)療事故
2021-03-24對保險財產損失獲得賠償后終止保險合同的情形
2020-11-18主責第三者險賠償醫(yī)藥費嗎
2021-01-16保險代理人騙領客戶保險金,保險代理人構成何種犯罪
2021-01-10保險欺詐的三種仲裁方式
2020-11-21車在收費停車場被劃怎么索賠呢
2020-12-22什么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置換
2020-12-30什么是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