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通知書一般是由用人單位下發給特定員工的,也就是通知該員工單位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同時也要對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因、賠償等問題進行說明。究竟辭退通知書怎么寫呢?這可難到了很多單位的人事專員。接下來,律霸小編就來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員工辭退通知書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據本公司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第____條第____款的規定,決定終止合同,請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離開本公司。
您的一切待遇按照________規定辦理。
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年 月 日
相關知識:
公司辭退員工需要什么條件?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執行。
綜上可知,法律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單位辭退勞動者是進行了嚴格限制的。用人單位只有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才能夠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也就意味著才能辭退勞動者。希望律霸小編帶來的內容能夠對你有所幫助,感謝你的閱讀!
沒簽合同辭職需要提前說嗎
女職工孕期遭辭退如何賠償
臨時工辭退補償規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放棄行政復議后能再行政復議嗎
2020-12-17有孩子能否判定為事實婚姻
2020-11-12沒離的婚姻要多久才自動無效
2021-03-26未支付股權轉讓款是否應承擔債務
2021-01-08房屋抵押貸款核對哪些信息
2021-01-15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1-06強制執行依然不賠償違約金怎么辦
2021-03-18合同內容與事實不符該如何處理呢
2020-11-22繼承權受到侵害該怎么保護
2020-11-16房地產開發五證指什么
2021-01-29我國法律對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權是怎樣規定的
2020-12-29企業勞動爭議協商調解規定
2020-12-19法院受理人身保險糾紛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1-02-09人身保險合同常見糾紛剖析
2020-11-09游客要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嗎
2021-03-15轎車超載保險公司理賠嗎
2021-01-24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成立要件
2021-02-17買汽車保險時如何投保更安全
2021-02-05保險詐騙罪有哪些規定
2021-03-18理賠有爭議該怎么解決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