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對罪犯的假釋誰提出?
假釋是由服刑人員所在監獄向人民法院提出建議的,由人民法院進行審核裁定。對無期徒刑假釋建議書應當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釋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三十二條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規定的假釋條 件的,由監獄根據考核結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假釋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案情復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假釋裁定的副本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
第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裁定假釋的,監獄應當按期假釋并發給假釋證明書。
對被假釋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被假釋的罪犯,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社區矯正機構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假釋的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撤銷假釋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審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假釋的,由公安機關將罪犯送交監獄收監。
二、滿足什么條件才能假釋?
犯罪分子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這是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或者關鍵條件。
犯罪分子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情形的,應當認為“確有悔改表現”:認罪伏法;遵守罪犯改造行為規范和監獄紀律;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愛護公物,完成勞動任務。
三、假釋期間遵守的規定有哪些?
在假釋考驗期內,被宣告假釋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管理;
2、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監督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4、離開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督機關批準。
綜上所述,罪犯自己肯定是不能向監獄申請假釋的,而監獄也不可能沒有任何法定憑證就隨便向人民法院提交假釋建議書,假釋有非常嚴格的條件限制,類似于罪犯本人必須要有悔改表現。
假釋期間要遵守哪些規定?
假釋的考驗期限有多長?
假釋緩刑考驗期滿后怎么處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上市具有哪些優缺點
2021-02-10用pos機套現違法嗎
2021-02-09欠錢被仲裁了怎么辦
2021-03-07律師函可以拒絕簽收嗎
2021-03-14股東代表訴訟中以誰的名義提訴訟
2020-12-01二審先予執行費用
2020-12-27集體原因侵害個人財產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2020-12-17駁回起訴后能否再起訴
2020-12-19購買村集資房的需注意什么
2020-12-14臨時用地到期可以處罰嗎
2021-01-12建筑工程承包資質標準是什么
2020-11-09勞動爭議能主張前幾年的年假嗎
2020-12-14平安意外險報銷時要準備什么材料
2020-11-13保險合同的訂立—保險合同的生效
2021-02-27車禍藥費花5萬保險賠多少錢
2021-02-25車撞自家人保險賠不賠及其依據是什么
2021-02-05學生校門口被撞傷,保險公司要賠償嗎
2020-12-30出讓土地怎么交土地增值稅
2021-01-19劃撥土地出讓金如何計算
2021-01-10公租房拆遷可以拒絕嗎
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