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人掛靠公司老板拖欠工資應該怎么辦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勞察機構投訴舉報;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受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適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一)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該怎么賠償?
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沒有發放工資,晚一天也是屬于拖欠。在仲裁委員會進行裁定判決之后,用人單位還是拒不支付的情況下,那么人民法院會強制執行用人單位的賬戶財產,并且用人單位還會被人民法院列為黑名單。
拖欠工資法律咨詢之拖欠工資怎么辦
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多久不發工資算違法?
拖欠工資報警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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