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刑法危害稅收征管罪是什么?
危害稅收征管罪
指違反國家稅收征管制度,妨害國家稅收正常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稅數額在一萬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偷稅額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稅數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繳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犯有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第二百零二條: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拒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第二百零三條: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第二百零四條: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期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其他法律規定
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稅收制度在我們國家是必須要嚴格得到遵守的,因為畢竟稅收是國家的財政來源之一,稅收繳納也是公民必須要進行的強制性行為,一切采用違法的手段,逃避稅收,少交稅收的行為,都危害了稅收征管,將會構成危害稅收征管罪。
舉報偷稅漏稅的后果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偷稅罪單位犯罪嫌疑人是屬于單位犯罪嗎?
從價計稅情況下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可提起交通事故訴訟的條件
2021-01-12房貸還不上如何處理
2020-11-18胎兒死亡怎么賠償
2021-03-25環境污染罪向誰提出控告
2021-03-21回收廢機動車拆解造成環境污染怎么辦
2021-02-24車禍誤工證明怎么開
2021-01-14預防接種造成醫療事故如何鑒定
2021-02-23商業秘密的網絡保密方法有哪些
2021-03-25反擔保協議書
2021-01-20離婚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2021-03-23兒童監護權轉移的前提是什么
2021-01-13家庭暴力離婚賠償多少
2021-03-12室內裝修造成房間空氣污染承攬人應否賠償
2021-03-08交通肇事沒有賠償能力怎么辦
2020-11-21勞動合同終止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2020-12-23哪些情況下解聘職工要給補償
2021-03-18如果公司倒閉了怎么追究損失
2021-01-17什么情形簽勞務合同
2021-02-12勞務輸出的內容
2021-03-02勞動關系糾紛解決方式
20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