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用期內辭職公司要扣 我工資怎么辦
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者試用期內,提前3天停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結清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二、試用期辭職要辦離職證明嗎
需要。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開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而用人單位也要義務為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開具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離職的時候一定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沒有離職證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該單位的員工,社保中心不會受理你的任何請求,無論是主動離職,還是被動離職均需要單位開具離職證明,起碼是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系)的通知書。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于以后舉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權益,則可以寫個人原因),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并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勞動者試用期沒過就辭職的,用人單位是應當為勞動者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通知書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開具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而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按照國家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也按照單位要求交接了工作,辦理了手續的。用人單位也應當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在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的時候一次付清工資。
員工辭職后再入職是否還有試用期
試用期辭職工資怎么結算?
試用期辭職提前幾天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農作物病蟲害監測應該包括什么內容
2021-02-16強制執行債權文書公證程序
2020-12-26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最佳時機是什么時候
2021-01-10自愿離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2020-12-22國內外的結婚程序
2021-03-06媳婦能繼承男方家房產嗎
2021-01-02動物園動物因游客挑逗咬人誰負責
2021-01-27二手房中介買賣糾紛有哪些
2020-12-10買二手房中介起什么作用
2021-03-09房屋建筑包括的范圍有哪些
2021-03-02什么情況可以適用勞務合同
2021-01-09公司倒閉員工賠償款怎么做分錄
2021-01-20試用期離職脫著不辦理怎么辦
2021-02-23投保后可以享有的服務有哪些
2020-12-23保險合同變更的效力是怎么樣的
2020-12-19某保險公司訴黃某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0-11-26實際修車費用高于評估費用,保險公司應按哪個賠償
2020-11-21醉酒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是否需要進行理賠
2021-02-03當事人在代理關系案件中如何承擔舉證責任?
2021-02-15人壽保險保險費的繳費方式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