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們國家是有相關的規定的,未成年人犯罪并不是所有的都不用負刑事責任的,這一點我們大家肯定很多人都不知道。對于未成年人殺人有的時候也是要負擔刑事責任的。那么未成年殺人坐牢多少年呢?國家的相關規定是什么?
未成年殺人量刑要看諸方面的因素,如主觀心態(動機、目的),客觀手段,危害后果以及認錯態度等。未成年犯故意殺人罪不定死刑,一般從輕處罰
一、法律規定:
《刑法》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殺人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夠獨立呼吸并能進行新陳代謝的活的有機體,是人賴以存在之前提。
2、客觀要件
(1)必須有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作為、不作為均可以構成。以不作為行為實施的殺人罪,只有那些對防止他人死亡結果發生負有特定義務的人才能構成。
(2)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即違反了國家的法律。執行死刑、正當防衛均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經受害人同意而剝奪其生命的行為,也構成故意殺人罪。對所謂的“安樂死”,仍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當然,量刑時可適用從輕或減輕的規定。
(3)直接故意殺人罪的既遂和間接故意殺人罪以被害人死亡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為人的危害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才能斷定行為人負罪責。
3、主體要件
故意殺人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故意殺人罪在主觀上須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故意殺人的動機是多種多樣和錯綜復雜的。常見的如報復、圖財、拒捕、義憤、氣憤、失戀、流氓動機等。動機可以反映殺人者主觀惡性的不同程度,對正確量刑有重要意義。
對于未成年殺人坐牢多少年的規定是不一定的,因為對于未成年人殺人的情況來看分有很多種,殺人的動機還有殺人的性質也有不同,所以說并不能準確的說應該有多少年。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未成年到了16歲以上的時候就是可以負有刑事責任的了。
法律對未成年刑事犯罪的規定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嗎?以后還能查到嗎?
未成年人犯罪年齡如何認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受要約人指誰
2021-02-19農民工工資擔保保證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2021-02-19勞動仲裁庭審調查時應當注意的問題
2020-12-04股權轉讓價格等于注冊資金或實際出資嗎?
2021-02-21掛牌和上市是什么意思,二者有什么區別
2021-01-01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有繼承權嗎
2021-01-16轉繼承有怎樣的特征
2020-11-08怎么解除勞動合同
2020-11-19勞務合同和務工證明有什么區別
2020-12-26岑某訴某保險公司保險合同糾紛上訴案
2021-01-15保險合同怎么簽才算成立
2020-11-08繳存保證金是什么意思
2020-11-13什么是保險經紀人
2021-03-14土地出讓金誰來承擔
2020-12-20劃撥土地可以辦理他項權證嗎
2020-12-31土地流轉協議合同怎么寫
2020-11-16國有土地拆遷補償款比私有要多嗎
2020-11-13拆遷款戶主去世有人放棄過繼承是否還享有安置費
2020-11-30項城拆遷房屋賠償標準有哪些
2021-01-28征地拆遷中程序方酐存在的問題
20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