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由于個人,企業的疏忽,被他人有意的騙取、盜取、侵吞我們的財務,使我們的企業陷入危機,從而發生一系列的問題。這時候我們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我們的企業,尋回丟失的財務。下面為大家講述一下最高院侵占罪對這些人的懲罰。
侵占罪的立案標準
刑法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數額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數額巨大:100000元以上。
侵占罪的量刑標準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其中:
侵占是指行為人以侵吞、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公司、企業財物的行為。
數額較大是指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
數額巨大是指十萬元以上。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方可以依據當地的經濟水平擬定數額后報最高院審批。
侵占罪的構成要件
1、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這里“數額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萬元之間,各地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對于所有的侵占他人財務都是不厚道的行為。但是,最高院侵占罪的立案標準是很明確的,行為人必須是有意的,對予他人交于保管的財務非法占有是屬于過失,不構成本罪的。并且行為人需要年滿16周歲的,對于不同的數額,懲罰也是不同的,并不是所有的侵占都構成本罪。
職務侵占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和職務侵占罪的區別是什么?
職務侵占罪與盜竊罪的區別有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王其森,男,中共黨員,山東民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具有A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先后作為濟寧市司法局值班律師、濟寧廣播電視臺嘉賓律師、多家單位法律顧問。其法學理論功底深厚,邏輯思維嚴謹,多年從事法律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為執業理念,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辦理過多起疑難復雜的刑事、民商事訴訟、業務談判等訴訟、仲裁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幫助困難群體爭取合法權益。執業中運用嫻熟的辦案技巧和訴訟策略,為委托人處理了各種棘手的法律問題,以專業、細致、高效的辦案風格獲得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及推薦,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被評為“先進個人”! 位于:山東省濟寧市區火炬路與金宇路交叉口,向東50米金宇路路南的英特力科技樓5樓518室。面談前,請先電話15563765225預約再過來!
群里罵人可以立案嗎
2020-12-16出租房被拆遷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嗎
2021-02-27商品房建筑面積與合同不符該如何
2020-12-20單位如何為員工報醫藥費,需要哪些手續
2021-03-04不經過父母同意領結婚證違法嗎
2021-02-21工會之間股權無償轉讓要交稅嗎
2021-02-20如何認定交通事故的賠償責任
2021-01-20企業作為擔保人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2021-03-10禁止流質契約可行嗎
2020-11-30行政訴訟網上能立案嗎
2020-11-26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
2020-12-07離婚時,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
2021-02-09買房定金繳納多少錢,法律有什么規定
2021-01-27做了一年多的公司倒閉員工怎么賠償
2020-11-19什么是再保險公司
2020-12-10人身保險的原則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2021-01-04保險合同確認書后幾日填回執
2021-01-05保險一半責任怎么賠付
2020-12-29失業保險調劑金是什么
2021-02-25商業養老保險真的能夠養老嗎
2021-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