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經常會碰到一些不法分子進行犯法行為,這種情況,我們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向法院進行刑事訴訟,在訴訟的過程中需要我們提供相關的證據來證明對方是否真的犯法了,如果是我們自己犯罪了,當我們已經認罪,在法院判罪之前還會需要我們進行一次案件的陳述,那么已經認罪當庭怎么陳述可以從輕處罰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小。
一、已經認罪當庭怎么陳述可以從輕處罰?
當我們犯罪并且要積極的認罪,在當庭陳述的時候態度一點要積極,要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且保證自己不會再放,也接受法律的制裁等,態度積極的認罪或者在破案中有功勞,法院是會從輕判審定罪的。
二、當庭陳述注意事項有哪些?
不要過分表達情感,作到大眾口味。平實,穩重,坦誠。產生共鳴。
1、最后陳述權是刑事被告人在庭審中所享有的一項重要的訴訟權利。其理論基礎主要在于立法對刑事被告人弱勢地位的特別關注以及對言詞原則的體現。
2、最后陳述程序的設置,有助于法官更好地發現案件真實,同時還凸顯了對被告人人格的尊重,又可以對旁聽民眾有一種特殊的教育功能。在性質上最后陳述權主要是辯護權,此外還體現為一種情感宣泄權。
3、在刑事審判的過程中,訴訟機制的正常運行離不開控方與辯方在力量對比上的相對均衡,在中國刑事訴訟機制轉型的今天尤應如此。因為,力量相對平衡是形成對抗的前提所在。
4、不過,為大家所達成共識的是,代表國家參與訴訟的檢察官和被告人一方在參與訴訟的能力上存在著先天的嚴重不平等。有人就曾形象地將刑事訴訟描述成是檢察官代表強大的國家向弱小的被告人發動的一場戰爭。控方掌握著國家強制力,可以實施各種強制措施,而被告人似乎僅是被強制的對象。
5、因此,各國不得不在立法上紛紛采取方略以平衡控辯雙方的訴訟地位,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略便是賦予被告人一系列特殊的程序保障或特權,以使其在參與能力和訴訟地位方面逐步接近或趕上他的檢察官“對手”,使控辯雙方能夠形成對抗之勢。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關于已經認罪當庭怎么陳述可以從輕處罰相關內容,當我們在不小心犯罪觸碰到了法律,我們一定要積極的向國家相關機構認罪,如果需要我們協助破案,我們也要盡量的配合,只有我們態度積極了并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法院才有可能對我們從輕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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