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每一個勞動者來說,帶薪年休假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新年是我國的法定節假日,其實放假的話也會有薪水的,帶薪年休假是國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體現。作為一個重慶人,肯定也是想了解重慶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是什么等內容,本文小編將帶大家一起來了解。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實施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 (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以下簡稱年休假)。
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第五條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第六條 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條 職工享受寒暑假天數多于其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確因工作需要,職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數少于其年休假天數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補足年休假天數。
第八條 職工已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年度內又出現條例第四條第 (二)、 (三)、 (四)、 (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條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一條 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 (21.75天)進行折算。
前款所稱月工資是指職工在用人單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平均工資。在本用人單位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約定的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的年休假天數、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高于法定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約定或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職工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條件的,享受年休假。
被派遣職工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無工作期間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的天數多于其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應當協商安排補足被派遣職工年休假天數。
第十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執行條例及本辦法的情況。
用人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用人單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外,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執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行政處理決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六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因年休假發生勞動爭議的,依照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依照本辦法執行。
船員的年休假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中的 “年度”是指公歷年度。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我本人相片給大家整理的資料,相信大家已經了解了。為了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更好地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國家根據重慶的實際情況制定了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要職工工作滿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
怎么計算帶薪年假的工資
帶薪年假國家規定有哪些內容
女工產假是帶薪休假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同種罪能不能數罪并罰
2020-12-13宅基地證征地補償多少錢
2020-12-01沒有進行股權變更能否解除協議
2021-03-23涉外知識產權訴訟的法律適用問題(專利訴訟適用)
2021-02-13單獨保證與共同保證的責任承擔有什么不同
2021-03-08沒離婚不讓看孩子報警管嗎
2020-12-26哪些情況下可以中止行使探望權
2020-12-29只領結婚證后就離婚能要求男方賠償嗎
2020-12-21婚內過錯賠償最新規定是什么
2021-01-28什么合同為格式條款合同
2021-02-09繼承權公證程序有哪些
2020-11-11債權被保全后是否可以轉讓
2021-03-25集資房算什么性質
2020-12-02勞動合同與勞動合同的認定
2021-01-08離職就有經濟補償金嗎
2021-01-14航空意外傷害保險怎么賠的
2021-02-24交強險投保情況包含哪些類型
2021-02-08海洋貨物運輸保險索賠期限
2021-01-18什么是再保險公司
2020-12-10保險公司承保后需要履行哪些義務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