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刑事案件具體可以分為兩大類,就包括了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其中公訴案件也就是我們經常看到的由檢察院代表國家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案件。而自訴案件則一般都是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那么侵占罪是公訴還是自訴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有以下幾類: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所謂告訴才處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等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訴才處理的刑事案件具體包括以下:
⒈侮辱、誹謗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的,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關聯法條: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
(關聯法條: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規定的);
(關聯法條: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
(關聯法條: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二)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1、故意傷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的);
5、遺棄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的);
6、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一節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識產權案(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七節規定的,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8、屬于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對上列八項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于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予追究的書面決定的案件。
從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可以知道刑事自訴案件的范圍具體包括了哪些,其中很明確的說到了侵占罪屬于自訴案件中的一種,同時也是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也就是說對于這樣的案件,如果受害人自己不控訴的話,則司法機關是不能主動受理的。關于侵占罪是公訴還是自訴的問題,律霸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侵占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盜竊罪與侵占罪的區別是什么
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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