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大家都明白的,毒品是一點都不能沾染的,一旦觸碰到毒品就會上癮。這也說我國法律禁止吸毒,包括規定了一些毒品內的犯罪的原因。那么很多老百姓就想要知道關于吸毒的法律規定在我國包括哪些?那么,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關于吸毒的法律規定在我國包括哪些?
1、非法持有毒品的違法行為。 是指非法持有鴉片不滿 200 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滿 10 克或者甚少量毒品、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對非法持有毒品的違法行為,應當由公安機關處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單處或者并處 2000 元以下罰款,并沒收毒品。
2、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行為。 是指非法種植嬰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數量不滿 500 株且無其他情節的行為。對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違法行為,應由公安機關處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 3000 元以下罰款。對于在收獲前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
3、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的違法行為。 是指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數量較少,尚不夠成犯罪的行為。對于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的違法行為人,處以 15 日以下拘留,單處或并處 3000 元以下罰款。原植物種子、幼苗予以沒收。
4、 吸食、注射毒品的違法行為。是指用各種方式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 對吸食、注射毒品的違法行為人,由公安機關處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 3000 元以下罰款,并沒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可以免除處罰。吸食、注射毒品成癮的,除依照前述規定處罰外,予以強制戒毒。強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實行勞動教養,并在勞動教養中強制戒除。
5 、走私、非法買賣、運輸易制毒物品的違法行為。 是指違反國家法規,走私、非法買賣、運輸易制毒的特殊化學物品,數量較少,尚不夠成犯罪的行為。對走私行為,按海關法有關規定處罰;對非法買賣、運輸易制毒物品的違法行為,依照有關行政法規處罰。
二、我國《刑法》規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 、走私毒品罪(第 347 條);
2 、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 第 347 條 ) ;
3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第 348 條 ) ;
4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 349 條);
5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 ( 第 349 條 ) ;
6 、走私制毒物品罪(第 350 條);
7 、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第 350 條);
8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 第 351 條 ) ;
9 、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第 352 條);
10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 ( 第 353 條 ) ;
11 、強迫他人吸毒罪 ( 第 353 條 ) ;
12 、容留他人吸毒罪 ( 第 354 條 ) ;
13 、非法提供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罪 ( 第 355 條 ) 。
首先需要為大家說明的一點是,吸毒本身并不構成犯罪,但是強迫他人吸毒或者容留他人吸毒,均構成我國刑法上所規定的強迫他人吸毒罪,或者容留他人吸毒罪。當然,如果不是吸毒,只是為他人提供毒品的話,也會構成相應犯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刑事判決書
吸毒后駕車的處罰是怎樣的,有哪些危害
2020最新毒品犯罪死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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