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是指不法分子利用股票證券等手段騙取投資者的錢財,數額一般比較大。非法集資導致受害人被騙取大量錢財,損失巨大。但有時也會有特殊情況,立案后不法分子返還集資的全數金額。于是有的人就會有疑問,非法集資返還全額還構成犯罪嗎?下面就聽聽小編的介紹吧。
構成犯罪,但會減輕處罰。雖然返還了全額,但詐騙行為是屬實的。但如果無法返還,將會依法追訴
1、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詐騙方法進行非法集資,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財產所有權,且數額較大的行為。集資詐騙罪中的非法占有應理解為非法所有。從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數額犯、結果犯。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依本節第200條的規定,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在通常情況下,這種目的具體表現為將非法募集的資金的所有權轉歸自己所有、或任意揮霍,或占有資金后攜款潛逃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至于數額巨大、特別巨大的起點,參照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12月16日《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個人集資詐騙20萬元以上,單位在50萬元以上的,便可認定為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在100萬元以上,單位在250萬元以上的,則可認定屬于數額特別巨大。
4、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A、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個人集資詐騙數額累計達到10萬元以上的。所謂“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指犯罪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將非法募集的資金據為己有的目的。所謂“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采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等手段。
B、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其行為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
(1)攜帶集資款逃跑的;
(2)揮霍集資款,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3)使用集資款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
(4)具有其他欺詐行為,拒不返還集資款,或者致使集資款無法返還的。對于實施上述非法集資的行為之一,數額達到10萬元以上的,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偵查。
相信看完上述的介紹,大家對于非法集資返還全額是否還構成犯罪已經有了一些了解。要認定是否犯罪,就要看涉案人員是否有了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的行為,是否構成了詐騙罪。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投資要謹慎,不能盲目相信他人“高回報高收益”的宣傳,要時刻謹記收益與風險并存。
非法集資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非法集資罪立案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非法集資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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