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就是通過未經法律允許的途徑進行非法的籌集資金的行為。凡是進行這類違法行為的犯罪分子都會依據相關法律進行刑事方面的處罰,一般情況下,是會被判有期徒刑已經罰金的。當然,集資所得也應當繳還。那么,關于集資詐騙依法追繳有哪些規定呢?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非法集資涉案財物的追繳和處置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的資金屬于違法所得。以吸收的資金向集資參與人支付的利息、分紅等回報,以及向幫助吸收資金人員支付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傭金、提成等費用,應當依法追繳。集資參與人本金尚未歸還的,所支付的回報可予折抵本金。
將非法吸收的資金及其轉換財物用于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
(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資金及財物而收取的;
(二)他人無償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的;
(三)他人以明顯低于市場的價格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的;
(四)他人取得上述資金及財物系源于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的;
(五)其他依法應當追繳的情形。
查封、扣押、凍結的易貶值及保管、養護成本較高的涉案財物,可以在訴訟終結前依照有關規定變賣、拍賣。所得價款由查封、扣押、凍結機關予以保管,待訴訟終結后一并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后,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集資詐騙罪贓款追繳如何強化
一是界定贓款范圍。此類犯罪中,行為人會將部分籌集資金用于支付中介費、手續費、提成等,或用于行賄有關國家工作人員,或用后期集資款項支付前期向被集資人承諾的高額利息,因此,以上諸項應當計入贓款總數。但是案發前已歸還受害人的數額應當予以扣除。
二是確定追繳主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發布的《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試行)》規定,公安機關在處理非法集資工作中的職責包括:“受理單位或個人舉報、報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及時依法立案偵查;對非法集資活動單位或個人依法采取強制措施;依法查詢、凍結、扣押涉案資產,最大限度挽回經濟損失;協助省級人民政府做好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當然,贓款的追繳必須在查清犯罪事實的基礎上,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和判決生效后的各個階段進行,直至全部贓款追繳完畢。
三是厘清法律關系。非法集資犯罪中贓款的追繳是一個刑民交叉問題,即行為人所實施的非法集資行為既觸犯了刑事法律,又涉及到被害人的贓款返還請求權民事法律關系。對于此類案件的處理,應當遵循“刑事優先原則”,即在非法集資產生的民事訴訟活動中,如果發現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中止民事訴訟,轉入刑事訴訟程序,公安機關查清涉嫌犯罪的事實并經公訴機關審查起訴后,交由法院對非法集資犯罪行為進行刑事審判,再針對涉及的民事糾紛進行審理,或者在審理非法集資刑事犯罪的同時,附帶審理民事糾紛。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與法律知識了。關于集資詐騙依法追繳的問題,相信大家在認真閱讀以上內容之后就能有所了解了。凡是被非法籌集的資金以及物品都應該依法繳還,并及時歸還給原本的主人,這能有效保障原本持有者的正當權益。
集資詐騙法院階段辯護詞
非法集資罪的數額怎么確定
非法集資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合同的履行不能怎么認定
2021-02-07杭州個體戶食品超范圍經營如何處罰
2021-01-15傷殘鑒定必備手續是什么
2021-01-28請求交通賠償需準備的材料
2021-01-03支票保付與承兌之區別
2021-01-14特殊累犯的罪名有哪些
2021-02-11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責任怎么辦
2020-12-22哪些情況下可以中止行使探望權
2020-12-29上下班途中工傷賠償多少
2020-12-10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
2021-02-27雇傭關系需要辭職嗎
2020-12-09非法使用外國勞工如何處罰
2021-03-232020年疫情期間辭退員工的補償是多少
2020-12-25意外險報銷的概念是如何的
2021-03-22人身保險監管什么意思
2021-02-07對被保險人是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存在爭議引發保險糾紛怎么辦
2021-01-18車輛損失保險賠償的案例分析
2021-03-09校車肇事損失保險公司拒賠無理
2021-02-25走人行道撞了人保險公司賠嗎
2021-02-15幫助別人騙保險如何定罪
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