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的監管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國家專門成立食品監管工作人員負責這項工作,因此相關工作人員就應該承擔其工作職責,如果在工作中有瀆職行為的,構成食品監管瀆職罪且情況嚴重的就要立案偵查了,下面小編來為您具體說明一下食品監管瀆職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一、食食品監管瀆職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
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的立案標準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相應瀆職犯罪的刑罰等同或高于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的刑罰;
(2)相應瀆職罪的立案追究情形必須是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情形。
根據刑法規定,商檢徇私舞弊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的處刑幅度規定與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基本一致,因此,如果商檢、動植物檢疫部門工作人員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徇私舞弊瀆職犯罪并具備有關情形,可以參照商檢徇私舞弊罪、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標準規定予以追究。
對于商檢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失職罪,刑法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個檔次,而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刑法只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個檔次,以上三種犯罪法定刑與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處刑幅度規定比較,法定刑明顯偏低,因此,如果商檢、動植物檢疫部門及其他對生產、銷售偽劣食品犯罪行為負有追究責任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瀆職犯罪,不能參照商檢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失職罪、放縱制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立案情形規定以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予以追究。
對于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刑法規定了四個量刑檔次:前兩檔針對沒有徇私情形,一檔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檔是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后兩檔針對徇私情形,一檔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檔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該量刑規定后兩檔,即在具備徇私情節情況下與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是一致的。由此可以看出,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可比照具有徇私情節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罪立案標準追究刑事責任。
二、概念
?
食品監管瀆職罪,是指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要依法定罪量刑。
上述就是食品監管瀆職罪的立案標準了,食品監管瀆職罪的客觀表現為富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或者是濫用職權,造成工作失誤導致嚴重的后果,食品安全是個關系到民生的大問題,我國法律對這方面是嚴抓嚴打的。
?食品安全事故有哪些解決對策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2017
?新版食品安全法全文2017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勞動仲裁賠償最多可分幾年
2021-03-21刑事案件撤案后可以追訴嗎
2021-01-15人民法院申請調解需要費用嗎
2021-02-27單方面離婚律師費是多少
2021-01-31抽逃注冊資金罪的認定和判刑
2021-01-02擔保合同能獨立存在嗎
2021-02-27個人可以債務重組嗎
2021-02-19送達方式有幾種
2021-02-20先予執行的適用范圍
2020-12-04改嫁后還有繼承權嗎
2021-03-23把銀行卡借給別人走賬犯法嗎
2020-12-07公司被合并重簽合同有賠償嗎
2020-11-20以拍賣方式簽訂的合同可否撤銷
2021-01-28分家產時不動產繼承要先確權嗎
2020-12-26交通事故財產保全需要擔保嗎
2020-11-13申請預售許可的材料有哪些
2021-02-24如何理解勞動合同變更的協商一致準則有哪些
2021-01-30企業勞動合同免責協議書有效嗎
2021-01-26不簽勞動合同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2020-12-15企業勞動糾紛處理程序是怎樣的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