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實踐中,非法集資會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實施。在非法集資實施過程中可能會有中間人的存在,中間人宣傳非法集資信息,鼓動他人參與非法集資并從中獲益。可以說中間人為非法集資提供了便利,那非法集資中間人責任是怎樣的?律霸小編將通過以下三種情況分別闡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中間人和上線共同構成犯罪的情形。
如中間人乙明知甲非法集資,受甲委托幫助甲向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或者主動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交予甲。不論其是以自己的名義,還是以甲的名義,也不論其是否從中牟利,因為其主觀上和甲有共同非法集資的故意,客觀上幫助甲實施了非法集資的行為,都和甲共同構成犯罪。
根據在非法集資過程中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的變化,又可分為四種情況:
(1)乙和甲都只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故意,則兩者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共同犯罪;
(2)乙和甲都具有集資詐騙的故意,則兩者構成集資詐騙共同犯罪;
(3)甲開始時只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故意,后來犯意轉變為集資詐騙,而乙對此并不明知,此時甲構成集資詐騙罪,乙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4)甲沒有集資詐騙的故意,在讓乙退錢給下線時,該乙私自截留資金占為已有,而甲并不明知,則乙構成集資詐騙罪,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二、中間人單獨構成犯罪的情形。
如乙以自己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資金,而以更高利息放貸予甲,以賺取利息差,則中間人乙獨立于甲之外單獨構成犯罪,此種情形有三:
(1)乙只是吸金轉貸,并無揮霍、截留行為,按承諾支付下線本息,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乙在吸金過程中,將部分吸收的資金用于揮霍或者截留隱匿、占為已有,最終造成下線資金虧空,此時其主觀故意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對其應定集資詐騙罪;
(3)在甲將資金返還給中間人乙時,乙私自截留、占為已有,不再返還給自己的下線,此時其主觀故意亦具有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對其應定集資詐騙罪。
三、中間人不構成犯罪的情形。
例如乙與甲熟識,若借錢給甲,甲樂于接受并給付高息,丙、丁等和甲不熟識,若借錢給甲,甲不樂于接受或雖接受但只給付低息。于是,丙、丁等委托乙以乙的名義將自己的資金放貸予甲,丙、丁等與乙約定乙不擔風險,不打借條,甲只知乙,并不知丙、丁等。如果乙自始至終沒有從中牟利,由于其和甲沒有共同非法集資的故意,而乙本身亦沒有單獨非法集資的故意,丙、丁等也明確指定錢是放貸給甲的,對乙的行為不應定罪處罰。當然,如果乙雖答應丙、丁等不賺利息差,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從中賺取了利息差,或者將資金截留、隱匿,那么此時,就變成了前文分析的相關情形,應根據乙的具體行為對其定罪處罰。
在非法集資實施過程中,非法集資中間人責任會根據該中間人的具體行為來確定,中間人的行為并不一定會構成犯罪。如果該中間人并不知曉非法集資的事實,即使為他人非法集資提供了方便,也不會承擔刑事責任。便如果該中間人明知該集資行為是非法的,仍然鼓動他人進行非法集資,并從中獲益,則中間人應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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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萌輝律師,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陜西律師協會會員,陜西唯成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 待人誠懇,做事嚴謹,思維縝密,責任心強,具有扎實的法律基礎功底和辦案經驗。忠實規范的服務于當事人,贏得當事人的極大信任及一致好評。 ? 主要業務領域 ? 訴訟:房地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婚姻繼承、交通事故、各類侵權損害賠償及公司法律顧問等。 ? 非訴: ? 1、協助公司同相關經濟主體談判、簽訂協議、合同等,提供合同風險防范方面有關的一般性法律服務; ? 2、起草、審查公司各類合同; ? 3、企業規章制度的方案設計與合法性審查。 ? 執業理念:受人之托,忠于之事。 ? 主要業務范圍: 1、接受法律咨詢; 2、代寫法律文書:律師函、合同、協議、訴訟法律文書等; 3、代為查詢:查詢個人信息、企業注冊信息; 4、訴前調解; 5、接受委托,進行民事、刑事案件的代理或辯護。 ? 辦公地址:渭南市大荔中心廣場新華書店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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