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性的惡意透支與一般違法性的惡意透支存在很大的不同。一般違法性的惡意透支是行政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但是犯罪性的惡意透支社會危害性嚴重,要受刑事處罰。那么,構成惡意透支的行為有哪些?請跟隨律霸小編一起在下文中探討一下吧。
一、構成惡意透支的行為有哪些
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信用卡惡意透支行為包括兩種基本行為方式:
一是超過規定限額透支,即超過信用卡章程的規定或者發卡銀行的允許透支。
二是超過規定期限透支,即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歸還本息。一般來說,信用卡惡意透支行為,將在發卡銀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記錄, 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
二、哪些行為構成惡意透支
在司法實踐中,犯罪分子采用的惡意透支的行為方式也是十分狡猾和多變的,歸納一下大致有以下幾種表現形式:
(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短時間內持信用卡在銀行授權的范圍內,多次、多地取現、購物或者消費,積少成多,最后形成大量透支,最后行為人攜款潛逃,使得銀行無法追回透支款。
(2)行為人騙領信用卡后進行惡意透支。由于申辦的材料都是虛假的,銀行憑發卡時所記載的持卡人的情況進行催收透支款項時難以找到行為人,損失便無法挽回。
(3)持卡人與發卡銀行工作人員或者特約商戶工作人員互相勾結,利用信用卡惡意透支。
(4)持卡人與擔保人采取交叉擔保、多頭透支的方式,占有銀行資金。例如甲為乙擔保,乙為并擔保,丙為甲擔保,分頭在不同銀行申辦信用卡,然后利用信用卡突擊性反復透支,攜款外逃或者將資金秘密轉外境外。
需要提醒您的是,惡意透支是為了將透支款非法占有,根本就不想償還或者也無力償還,表現為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透支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潛逃、隱瞞身份,以逃避還款責任;而善意透支是為了先用后還,屆時還本付息,故前者為犯罪行為,后者為合法行為。如果只是善意透支信用卡,因故不能償還,不構成犯罪,這時候可以委托辯護律師做無罪辯護。
信用卡詐騙罪追訴時效是多久,立案標準是什么
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信用卡詐騙罪數額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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