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制度可以說是國家的一項基本保險制度,國家有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要按照規定為員工繳納社保。但現實中,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可能出現社保斷交、漏交的情況。于是,當勞動者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時候,就在到處咨詢自己能不能補交社保,畢竟這關系到退休之后養老金的領取問題。下文中,小編就來告訴大家退休人員的社保能補交嗎。
一、退休人員的社保能補交嗎
《通知》中明確,應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可以提出書面補繳申請,故申請人應在到達退休年齡且正式辦理退休手續前申辦補繳手續。
二、員工不愿繳納社保怎么辦?
1、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
由于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可能導致在發生重大工傷事故后,用人單位要承擔的各種費用金額較高,社保機構在現階段對于用人單位參保前發生的工傷又不承擔任何責任。因而對于員工外出較多、工傷事故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將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之一,全面規避發生工傷的風險。
2、與員工簽訂協議約定不繳納社會保險的補償標準
不得不承認有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比較低,如果要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其自身的生存狀況都存在比較大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用人單位要錄用這類員工,只能由雙方進行協商先由用人單位為其繳納商業保險規避一定的工傷風險,之后按照每年度一定金額給予社會補償。同時員工也承諾放棄對用人單位主張補繳社會保險的權利或者今后主張補繳社會保險費用的承擔方式。
3、與雙重勞動關系員工的原單位達成發生工傷后的處理協議
如果國有企業、集體企業的下崗職工的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由于在新用人單位發生的工傷,不能使用原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規避風險。為此新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的原單位進行聯系達成借調的意向,或者發生工傷后由原單位進行申報,由新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在我國,允許補交社保,而通常補交的時間其實就是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時候,也就是說勞動者在尚未退休之前,如果要想補交社保的話,則一般是不允許的。因為退休的時候也會涉及到社保問題的處理,此時補交了社保費用,符合條件的在退休之后每個月才會領取到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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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補繳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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