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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如果單位或個人招聘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為自己從事有經(jīng)濟收入的勞動,就會被認定為使用童工,而使用童工是一種違法行為,使用童工的組織和個人要承擔法律責任。下面由律霸小編為大家詳細說明工廠招童工有什么后果。
一、工廠招童工會有什么后果?
會被勞動部門責令遣返童工,并按照每人每月500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禁止使用童工條例》第六條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yè)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yè)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guī)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并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二、使用童工導致嚴重后果應負的刑事責任
在《禁止使用童工規(guī)定》構筑的責任體系中,刑事責任是最后也是最嚴格的一環(huán)。《禁止使用童工規(guī)定》第11條規(guī)定:“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guī)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周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嚴重傷殘的,依照刑法關于拐賣兒童罪、強迫勞動罪或者其他罪的規(guī)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拐騙十四周歲以下童工勞動的,可以構成拐騙兒童罪。刑法第262條規(guī)定:“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jiān)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強迫童工勞動的,構成強迫勞動罪。刑法第244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管理法規(guī),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情節(jié)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外,《禁止使用童工規(guī)定》頒布施行以后,2002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四)》第4條又在強迫勞動罪的同一條增加兩款,增設了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即刑法第244條第2、3款: “違反勞動管理法規(guī),雇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的,或者從事高空、井下作業(yè)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huán)境下從事勞動,情節(jié)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造成事故,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shù)罪并罰的規(guī)定處罰。”
也就不敢鋌而走險,雇傭童工為自己工作了。工廠招童工為自己工作,首先會受到行政處罰,每使用一名童工處以5000元的罰款,同時,如果童工在工作過各中接觸到各種危險的環(huán)境,造成身體的傷害,工廠相關人員還會承擔刑事責任。
童工的定義是什么,童工是指什么?
在我國多少歲算童工,童工的年齡是多大
多大年齡為童工,童工年齡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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