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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這個詞對于大家而言并不陌生,在我們現實生活中我們會常常的聽過侵犯財產罪這個詞。但是在侵犯財產罪中大家對侵犯財產罪主體了解與認識的就可能比較少了吧。現在本文將由律霸小編來為大家講解侵犯財產罪主體的一些有關知識。
一、何為侵犯財產罪
非法占有為目的攫取公私財物,或者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犯罪行為。本罪的客體是社會主義財產關系,包括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以及公民私人合法所有的財產關系。這種財產關系的物質表現是各種具體財物。無主物不屬于侵犯財產罪的對象。貪污的贓款贓物,走私的物品,賭場上的賭資等,雖是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或供犯罪使用的財物,但這些財物有其原來的合法所有人或應由有關國家機關予以沒收歸公,仍不得非法加以侵犯(如搶劫、盜竊等),因而仍可成為侵犯財產罪的對象。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而且除故意毀壞財物罪外,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侵犯公私財產關系的行為。
二、侵犯財產罪主體分類
侵犯財產罪的主體,有的是一般主體,有的是特殊主體。本罪的主體,除貪污罪是特殊主體外,其余皆為一般主體。本世紀末章的多數犯罪是一般主體,如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等。少數犯罪是特殊主體,要求由具備一定身份的人員構成,如職務侵占罪和挪用資金罪的主體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另外,根據刑法典第17條第三世界國家款的規定,對于搶劫罪,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也應當負刑事責任。
三、侵犯財產罪的種類
1、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犯罪
在非法占用公私財務的犯罪主要包括了搶劫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施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奪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乘人不備;公然奪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但未使用暴力或脅迫的行為;盜竊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敲詐勒索罪對財物所有人或保管人進行威脅訛詐,非法索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貪污罪等 國家工作人員或受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取得公共財物的行為。
2、毀壞公私財物的犯罪
故意毀壞財物罪 故意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行為。“毀滅”指使物品全部喪失使用價值,如燒毀、砸毀;“損壞”指使物品部分喪失使用價值。毀壞財物如作為破壞集體生產的一種方法,應以破壞集體生產論罪。以放火、爆炸等危險方法毀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應定為放火罪、爆炸罪等。毀壞財物主觀上必須出于故意,才能構成本罪;過失毀壞公私財物,除刑法上有特別規定以外,不認為是犯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如果“情節嚴重”。
在對自我財產保護的同時,我們應該要知道當自己財產受到侵害的時候,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我們我們財產不受到侵害,因而我們應該要對侵犯財產罪主體有深刻的認識。如果對上面有闡述不清楚的一些地方,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咨詢律霸漯河律師。
侵犯財產罪的犯罪對象
侵犯財產罪的種類有哪些?
侵犯財產罪的構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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