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對于新生兒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而每一位新生兒的母親也對這段時間很是重視,那么女職工哺乳期多長時間呢?實踐中,很對女職工對此都不太了解,被單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還不得知。接下來,律霸小編就為大家做詳細介紹吧。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女職工的哺乳期為12個月,每天哺乳時間為兩次,每次除去來回路上的時間為半小時,來回路上的時間也算工作時間,不扣除工資。也可以兩次哺乳時間合并在一起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四條規定: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三)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勞動部《就處理勞動爭議有關政策問題解答》第二十條:怎樣理解《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第四條規定?答:《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對此,1989年勞動部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勞安字(1989)1號)中規定 “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任何企業和個人都不得以懷孕、生育和哺乳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1990年勞動部辦公廳在《對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問題的請示復函》(勞辦計字(1990)21號)中進一步明確“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三期’內勞動合同期雖滿,也不解除其勞動合同,必須延續到哺乳期滿。”在處理有關女職工在“三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時,應全面理解、適用以上有關法規和文件。
綜合以上介紹,我們知道對于女職工的哺乳期法律規定的是12個月,每天哺乳時間為兩次。在此期間,單位不僅不能扣女職工的工資,同時還不能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如果單位在此期間解除勞動合同的話,則女職工是可以要求單位進行相應賠償的。
女員工哺乳期能辭退嗎
女職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嗎
可以安排哺乳期女員工加班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收養父母已故如何確認收養關系
2021-03-17租客辦理居住證對房東的影響
2021-01-07馳名商標侵權的情形
2020-12-11從法律效力來看保險合同中默示保證與明示保證的關系表現
2021-03-13交通事故醫療費怎樣算
2021-03-04合同預期違約的法律后果
2021-02-13婚姻法解釋二
2020-11-20買賣合同生效后可以取消嗎
2021-03-04遺產繼承可否跨區辦理公證
2020-12-28老人過世,帳戶里的錢無法取出怎么繼承
2021-01-22集資房轉讓需繳納什么費用
2020-11-16兒子非親生離婚可以得到精神損失賠償嗎
2021-02-16意外險多少錢一年
2021-01-31建筑工程保險的保險責任有哪些
2021-03-10哪些情況下可以變更保險合同的主體
2021-01-15保險公司該不該賠
2021-02-1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若干問題探討
2021-01-30房屋財產保險費計算方式
2020-11-22哪些機動車保險中會有免賠率
2021-03-14保險合同起訴狀怎么寫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