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罪就是指乘人不備,公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強行奪取他人的財物占為己有的一種犯罪行為,由于搶奪罪搶奪的數額不同,所以判刑就會有所不同。下面大家就跟律霸的小編一起來看看搶奪罪數額巨大標準是怎樣的吧。
搶奪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搶奪公私財物的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才構成搶奪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八萬元以上、二十萬元至四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一條 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8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20萬元至4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第二條 搶奪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第(一)項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搶奪罪從重處罰:
(一)搶奪殘疾人、老年人、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財物的;
(二)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等款物的;
(三)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駛的機動車輛搶奪的。
搶奪公私財物,未經行政處罰處理,依法應當追訴的,搶奪數額累計計算。
搶奪罪是數額犯,刑法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即構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
犯搶劫罪,數額較大的(人民幣1000至3000元以上),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人民幣3萬元至8萬元以上),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人民幣20萬元至40萬元以上),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刑法第263條以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關于搶奪罪的數額巨大的標準小編在上述的文章中已經給大家進行了相關的解釋,希望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在這方面需要專業律師的幫助,歡迎大家找尋我們律霸網站上的專業律師幫助您。感謝您閱讀由律霸網站為您提供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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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罪最多判幾年?
搶奪罪辯護詞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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