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實踐中,故意傷害罪的民事賠償按照一般人身損害進行賠償,而一般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等,下面,請大家隨我們律霸小編一起來閱讀下文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解決相關問題有所幫助。
一、醫療費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醫藥費等具體損失上采取差額賠償方式,實際支出多少即賠償多少的原則。對后續治療費采取定型化賠償的標準。
后續治療費是指“對損傷經治療后體征固定而遺留功能障礙確需再次治療的或傷情尚未恢復需二次所需要的費用”。定型化賠償不考慮具體受害人個人財產損失的算術差額,而是損害賠償的社會妥當性和社會公正性出發,為損害確定固定標準的賠償原則。
二、誤工費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0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解釋》對誤工費損失不設最高限額。對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有兩點需要明確: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人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后,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人,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三、護理費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1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四、交通費
交通費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所實際發生的用于交通的費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2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3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六、營養費
營養費是指人體遭受損害后發生代謝改變,通過日常飲食不能滿足受損機體對熱能和各種營養素的要求,必須從其他食品中獲得營養所給付的費用。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殘疾輔助器具費。
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
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從上面內容可知,像故意傷害罪這種刑附民賠償,一般都是按照人事損害案來賠償的,因此,以上賠償項目僅供大家參詳,具體賠償哪些還需要結合具體案情確定。如果你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你隨時咨詢我們律霸,我們將盡快為您答疑解惑。
故意傷害罪如何賠償
故意傷害罪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賠償標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裝修公司法人變更裝修合同還有效嗎
2021-01-19行政復議還拘留嗎
2020-11-17工地無固定工資工傷如何賠付
2021-01-02怎樣避免商標無效請求
2020-11-09欠條丟了有照片可以嗎
2021-03-25老婆出軌離婚財產怎么分
2021-03-07老人贍養費多個子女怎么分配
2021-02-13普通行政案件簡易程序是當庭宣判嗎
2021-01-16宣告失蹤的要求有哪些
2021-01-23勞務合同可否定免責條款
2021-03-19懷孕工傷事故怎么賠償
2020-12-19商業銀行接管決定是否要公布
2021-01-05農田非法在別人土地上取土如何處罰
2021-02-14如何才能正確的規避購房交易中風險呢
2021-02-03員工曠工多久算解除勞動關系
2020-12-17飯店試用期十天不給工資合法嗎
2020-12-26勞動仲裁補繳養老金最多補繳幾年
2021-01-06公司倒閉拖欠農民工工資怎么辦
2021-03-12貨物運輸保險的特點
2021-03-01公司為勞動者投保團體人身保險誰是被保險人
202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