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個詞語我們在生活中不常常聽到,但是在生活中是常常發(fā)生的,那么什么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要件又有哪些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刑標準是什么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要件又哪些吧。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以外的并與之相當?shù)奈kU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主觀表現(xiàn)為故意。與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該罪屬于行為犯,無論是否造成嚴重后果,只要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都能夠成該罪。因此,刑法規(guī)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
客體要件
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如果行為人用危險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對象,對不特定的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并無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構成該罪。
客觀要件
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所謂其他危險方法是指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以外的,但與上述危險方法相當?shù)奈:舶踩姆缸锓椒?。該罪的其他危險方法包括兩層含義:
一、其他危險方法是指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以外的危險方法;
二、其他危險方法與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的危險性相當且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
司法實踐中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表現(xiàn)在:
(一)以私設電網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私設電網,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有關法律、法規(guī)明令禁止任何個人、單位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架設電網,否則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同時,私設電網也是一種危險方法,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對象是不特定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這種行為,無論是從主觀方面還是從客觀方面,都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特征。
(二)以駕車撞人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駕車撞人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這種犯罪,行為人在主觀上往往是出于故意。這種危險方法與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的危害性相當,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特征。
此外,刑法中規(guī)定醉酒駕駛并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行為屬于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三)以制、輸壞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制、輸壞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這種行為,行為人在主觀上屬于故意,目的往往是牟取非法暴利或者報復社會,其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特征。
(四)以開槍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向人群開槍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這種犯罪,行為人在主觀上屬于故意,目的往往是報復社會或者尋求新奇刺激而向人群開槍射擊。這種行為,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特征。
主體要件
該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必須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觀要件
該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實施的危險方法會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數(shù)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財產安全的嚴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fā)生。在司法實踐中,這種案件除少數(shù)對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后果持希望態(tài)度屬于直接故意構成外,其他多數(shù)持放任態(tài)度屬于間接故意。刑或者死刑。
現(xiàn)在大家知道什么是已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吧,希望小編的辛勤整理能夠對您的生活有所幫助,如果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還有疑惑小編在上述文章中沒有提及到的,建議大家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們,我們會及時回復您解決您的問題。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認定是怎樣的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指哪些危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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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危險駕駛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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