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強制侮辱猥褻婦女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目前這種行為也是屢見不鮮的,那么大家知道強制侮辱猥褻婦女罪如何認定呢?下面讓小編來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認定
1.本罪與非罪行為的界限
刑法雖然未對本罪的成立規定任何情節上的限制,但根據刑法第13條后段“但書”的規定,采用非暴力手段猥褻婦女,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但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能構成犯罪。
2.本罪與強奸罪(未遂)的界限
二者都是侵犯婦女身心健康的犯罪,在客觀上都使用了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在具體表現上往往存在相同或類似之處,如摳摸、摟抱等行為。兩罪的區別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
(1)客觀方面不完全相同。強奸罪是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是對婦女強行實施性交以外的猥褻、侮辱行為。
(2)主體不完全相同。強奸罪的主體只能是男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則既可由男子也可由女子實行。
(3)主觀故意內容不同。強奸罪以強行奸淫為目的,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在主觀上具有尋求下流無恥的精神刺激和感官刺激的動機目的,某些情況下,也具有奸淫婦女的目的,但決不具有違背婦子意志強行與之性交的故意和目的。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強制侮辱猥褻婦女罪如何認定的介紹,相信大家看了之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有很多女性朋友在遭遇到這些事情后羞于啟齒,但是大家一定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懲罰犯罪人。如有問題需要咨詢的,歡迎到律霸網站,我們將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務。
侮辱罪立案標準
侮辱行為罪與非罪的界定
侮辱罪辯護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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