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非法集資活動猖獗,案件數量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頻發,涉案地域廣,涉及行業多,參與集資群眾眾多,不僅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而且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和國家經濟安全,非法集資已經演變成為典型的涉眾型經濟犯罪。為了我們的財產安全,能遠離犯罪行為,讓我們來認識一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法律特征: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隨著經濟發展的多樣化,非法吸收資金的方式也在不斷擴展和增加,在實際生活中,我們還需要在生活細節中學會鑒別非法行為,只要符合以上法律特征,行為人實施了以下行為的,即可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1、不具有房產銷售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房產銷售為主要目的,以返本銷售、售后包租、約定回購、銷售房產份額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2、以轉讓林權并代為管護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3、以代種植(養殖)、租種植(養殖)、聯合種植(養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4、不具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購、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5、不具有發行股票、債券的真實內容,以虛假轉讓股權、發售虛構債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實內容,以假借境外基金、發售虛構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7、不具有銷售保險的真實內容,以假冒保險公司、偽造保險單據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8、以投資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9、以委托理財的方式非法吸收資金的;
10、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非法吸收資金的;
11、其他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商務合同談判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2020-12-06監護過失是否要承擔侵權責任
2020-12-31公民侵犯個人隱私怎么處理
2021-03-05房產抵押給公司需要備案嗎
2020-12-07無效擔保合同如何賠償呢
2021-02-07反擔保合同抵押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是什么
2020-11-12勞務派遣國外生病死亡如何賠償
2020-11-25分包給勞務隊屬于違法分包嗎
2021-02-23退休離職補償金的標準是什么
2021-01-01勞動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2020-12-04保險最大誠信原則是如何運用的
2020-11-21海上保險合同保險標的規定
2021-03-16關于規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證和標志管理的通知
2021-01-05保險公司應告知健康保險合同事項
2021-02-20短期健康保險與長期健康保險的區別
2021-01-144S店購買的保險靠譜嗎
2021-02-12保險法告知義務的問題是什么
2021-01-14保險理賠申請時要注意四要素
2020-12-07標準體
2021-01-09土地承包經營權如何排除妨害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