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證據有哪些?
證據類型是指表征證據事實內容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各種外在形式。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8個類型的證據在刑事案件中有:(1)是指所有項目和痕跡物證證明案件的真實狀態與材料屬性、外部特征和存在。
(二)書證,是指用來證明案件真實情況,記載案件內容和思想的書面材料或者其他實質性材料。
(三)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向公安機關、司法機關就其所知道的案件情況所作的陳述。
(四)被害人陳述,是指犯罪被害人向公安、司法機關就其受害情況和與案件有關的其他情況所作的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護,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偵查、檢察、審判人員就案件情況所作的陳述。其內容主要包括認罪供述和對自己無罪、輕罪的解釋。
(七)檢驗、鑒定、勘驗等記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是指利用存儲在錄音錄像、電子計算機或者其他高科技設備上的信息,證明案件屬實的資料。法律規定:可以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作為證據,證明案件事實。證據包括:(1)物證;(2)書面證據;(3)證人證言;(4)受害者的聲明;(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招供和辯論;(6)鑒定意見;(七)調查、檢查、鑒定和調查實驗記錄;(八)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警方拖延辦案怎么辦?律師為你支招!
2021-03-23上海市公證服務收費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2021-03-08離婚后辦理房屋轉移登記要什么材料
2021-03-10老人的贍養費標準
2020-11-18滯納金最多可以收多少
2021-02-05擔保合同在主合同一年前有效嗎
2021-02-13贈與房產配偶有份嗎
2021-01-25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接管決定應載明內容
2021-02-22辭退也要簽字嗎
2021-03-15成立業主委員會流程有哪些
2021-01-16合同中是否可以加入競業限制
2020-12-13勞動法規定試用期一般是幾個月
2021-01-30公司裁員如何爭取賠償
2021-02-12什么情況下勞動仲裁支持經濟補償金
2020-11-21人壽保險的受益人如何讓認定
2020-12-04人壽保險應該如何理賠,壽險理賠需要的材料是哪些
2021-02-01有產品責任險的產品可不可以放心購買
2021-01-05女朋友可以成為保險合同的受益人嗎
2021-02-05公司拖欠工人保險如何維權
2020-12-11車保險單寫錯了怎么辦
2021-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