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假釋有嗎
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如果符合假釋條件是可以假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一條 假釋的適用條件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的影響。
假釋考驗期,假釋是對符合假釋法定條件的犯罪分子附條件的提前釋放,在刑期執行完畢之前對獲得假釋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這段期限就是假釋考驗期。
《刑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的假釋考驗期:“被判有期徒刑的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被判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為十年,假釋考驗期從假釋之日起計算。”“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3年以上,才可以適用假釋?!笨梢?,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肯定低于總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法》第八十五條規定: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并公開予以宣告。
假釋期間犯罪人不可以隨意外出,如果有非要出去的事情,一定要先到公安機關進行請假,公安機關批準之后才可以外出。假釋期間只要新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就會立即收監,所以一定不要在假釋期間有任何的違法行為。
假釋的考驗期限有多長?
假釋期間重新犯罪構成累犯嗎?
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是否構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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