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釋人員由什么部門監管?
假釋人員由司法行政機關監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目前,社區矯正機構設在司法行政機關,因此,假釋由司法行政機關監管。
二、假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五條 【假釋考驗及其積極后果】對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為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并公開予以宣告。
第八十六條 【假釋的撤銷及其處理】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實行數罪并罰。
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發現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實行數罪并罰。
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
三、假釋期間遵守的規定有哪些?
在假釋考驗期內,被宣告假釋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管理;
2、按照監督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監督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4、離開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監督機關批準。
可以被假釋的這些罪犯都是因為在服刑期間有認真的接受教育改造,假釋制度也是為了盡早的幫助這部分人重新融入社會,節省司法資源。但是在假釋期間有違法犯罪行為的話,假釋決定會一律撤銷的。
假釋的考驗期限有多長?
假釋考驗期內犯新罪是否構成累犯
假釋期間要遵守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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