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未遂量刑法律依據有哪些
《刑法》對犯罪未遂的處罰規定: 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未遂的類型有兩種:一是實行終了的未遂與未實行終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與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為工具不能犯未遂與對象不能犯未遂)。前者以犯罪實施行為是否實行終了為標準,后者以行為的實行能否實際構成犯罪既遂為標準。對于未遂犯的處罰原則問題,應當注意兩個方面:
1、以既遂犯的處罰為參照;
2、適當從寬處罰,即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首先,犯罪未遂應當負刑事責任。其次,由于刑法規定的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要確定對于犯罪未遂是否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三,在確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況下,要進一步確定是從輕處罰還是減輕處罰。
二、犯罪未遂的法律特征
1、“著手實行犯罪”,即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具有法益侵犯緊迫危險的行為。如果尚未著手,根據行為人沒能著手的原因,分別認定犯罪預備(意志以外的原因)與犯罪中止(意志以內的原因)。
2、“未得逞”,即實行行為的邏輯結果、行為人希望或者放任的危害結果未發生。如果實行行為實現了該危害結果,即犯罪得逞,屬于犯罪未遂。
3、未得逞的原因是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未得逞的原因是意志以內的,則屬于犯罪中止。只要行為人自認為還能繼續實施犯罪或者達到既遂,但自動放棄犯罪或者防止結果發生的,就屬于“意志以內的原因”(以主觀說為基礎);否則,就是“意志以外的原因”。
4、故意犯罪的結果加重犯、加重構成要件以及結合犯存在適用加重法定刑、同時適用未遂處罰規定的情形,但量刑規則不存在未遂問題。
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的。在主觀惡性上與犯罪中止存在差異,因此對未遂犯的處罰一般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也就是說也可以不對未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如果是犯罪中止的話,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犯罪未遂的犯罪所得是否需要歸還
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區別是什么
特情犯罪未遂是否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網絡小說重名是否構成侵權
2021-03-16女職工哺乳期可以延長哺乳假嗎
2020-12-16股權受讓方是否可以要求解除股權轉讓合同
2020-11-11行政案件立案技巧和方法
2021-01-26新三板精選層如何開戶
2020-12-09女方婚前購買房產婚后男方出資裝修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021-02-20交通肇事和肇事逃逸罪的區別
2021-01-13交通事故賠償款一直不下來怎么辦
2020-12-09繼承的房子再贈與別人會交稅嗎
2021-03-24哪些非婚生子女享有繼承權
2020-12-11合同終止協議書有效嗎
2021-01-29建筑公司可以將勞務分包給無資質的個人嗎
2021-03-11拖欠農民工工資被警察帶走怎么處理
2021-01-16平安意外險幾時生效
2021-02-12某業主與保險公司所訂立的保險合同效力是如何
2021-03-01保險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是什么
2021-01-09哪些原因會導致保險合同終止
2021-03-18電子保單有哪些安全設計
2020-12-24投保人應該怎么選擇保險公司
2020-12-23法律對保險公司境內外代表機構設立是如何規定的
2020-12-28